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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條款及細則

退款條款及細則  

a) 商品退款僅限於以下情況:  
1 於下單當天截單時間(晚上11時59分)前取消之訂單;  
2 已付款的商品未能送貨或未能於承諾送貨的日期前送達;  
3 已付款及送貨的物品符合退換貨條件,並獲核實受理退貨申請。
 
 退換貨條件:
 
 接受商品退換貨的情況:  
 1 商品於運送過程造成故障或破損;商品有瑕疵或非人為之故障或破損;  
 2 送抵之商品狀態或品質不良;  
 3 送抵之商品與訂購之商品不同;  
 4 送抵之商品與網站描述明顯不相符。
 
 不接受商品退換貨的情況(包括及不限於下述情況):  
 1 於7天退換期後提出的申請;  
 2 顧客於退換貨前未有與我們的客戶服務主任先取得聯繫  
 3 商品並非全新狀態;  
 4 商品本身因人為損毁,或因顧客搬運時導致之嚴重損毀;  
 5 商品所附送之贈品及相關物品遺失或毁損;  
 6 因商品尺寸、設計或顏色不合等個人因素;  
 7 贈品(贈品於任何情況下均不獲退換);  
 8 商店已列明不設退換貨者;  
 9 商品所屬商店另有列明退換貨安排者;  
 10 圖片與實物有合理偏差(因光線、顯示器或拍攝等原因導致之色差等);  
 11 其他不合理的退換貨申請。  
   
(b) 注意事項:  
1 退款價格以訂單確認當日之價格為準;  
2 退款處理日期與顧客的信用卡月結單結算日可能有所差異;  
3 購買之商品若曾使用任何形式的電子劵,於退款時會按比例或已使用之全數,連同訂單的退款金額一同退還;  
4 恒昌隆保留權利就處理不合理的退款,收取相應的 附加服務費;  
5 如有任何爭議,恒昌隆將保留最終決定權。